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机政策 >> 正文

农机互助保险“三难”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8-07-26     浏览次数: 

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是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保障性服务措施。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实施,湖北省南漳县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空前高涨,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数量迅速增长,截止2017年底,南漳县拥有各类拖拉机45259台,其中大中型2636台,联合收割机1967台,水稻插秧机2129台。农业机械的快速增长,农机事故也呈上升趋势。南漳县根据省局、省总站以及省互助协会要求,秉承“互助共济,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的协会宗旨,争取领导重视,行动推动;开展优质服务,“站”“会”互动;维护机手利益,典型联动;围绕关键环节,着力撬动;突出社会影响,宣传发动,较好地为广大机手构建了一道安全屏障。截止2017年底,南漳县共发展农机互助协会会员6597人,筹集农机互助会费177.6万元,发生农机互助事故起数185起,农机事故救援理赔金额达52.7万元。今年截止6月底,筹集农机互助会费9.68万元,取得较好效果。南漳县没有一名机手因一起农机事故而“一夜返贫”。

在湖北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南漳县的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难”:

一是资金难保证。会员服务站成立后,至少要确定1名负责人,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出纳,1名兼职会计。加上,事故勘察车辆燃油、维修;宣传印刷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费用支出,每年需要经费支出20万元以上。而实际上,省返点收入有限。以今年为例,至今南漳县综合收入不到10万元,全年预计收入不超过30万元,省返还仅几万元。远远不够会员服务站正常开支,导致许多活动难于开展,或者开展效果差。

二是机手难统一。主要指机手的思想难统一,机手们普遍认为,与农作物保险交费标准相比,农机互助保险交纳费用过高。农作物入保,省财政给予60%补助,加上地方财政补助,个人只缴很小部分。而农机手入互助保险全额由个人缴纳。加之,许多机手认为农业机械只是田间作业,不上路,很少发生事故,不愿缴纳,加入互助协会。

三是机制难运转。因为农机互助保险无上位法,属于社会中介性质,农机监管部门不能参与。全部靠会员服务站来操作,很难达到较好的互助保险效果。

针对上述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解决基层会员服务站机构经费问题。可以采取加大返点比例,或者给予年征收会员保险费达到一定标准的会员服务站一定资金奖励的办法,解决基层会员服务站资金困难问题。

二是将农机互助保险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像对待农作物保险一样,由省级和地方政府,对农机互助保险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以减轻机手负但,促进农机互助保险真正保机手平安。

三是将农机互助保险纳入地方性立法管理。建议省政府出台《农机互助保险条例》,将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明确地方政府即农机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即农机监理部门和办理部门即会员服务站具体职能职责,以方便农机互助保险的宣传、实施。

 上一条:
 下一条: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 作者: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