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市农机局领导 局长:姜国彦
副局长:郭胜 副局长:王志文
二、 局机构设置 作为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管理部门的牡丹江市农机局位于爱民街303号,正处级单位。局机关有职能科室7个,直属企事业单位2个。 (一)局机关科室 1、农业机械化指导科 2、监督管理科 3、科教信息科 4、产业发展科 5、办公室 6、人事科 7、工会 (二)直属事业单位 1、牡丹江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2、牡丹江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3、牡丹江市农机管理服务站 4、牡丹江市农业机械化培训学校 三、牡丹江市农机局各科室主要职能 1、农业机械化指导科 制订全市农机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参与制订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收费定价管理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农、林、牧、副各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业务;规划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内部经营机制改革;指导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制订服务规范,完善服务功能和开展社会化服务;负责农业机械用油的需求预测,参与购销政策的制订、需求计划的编制和油料市场监督,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和油料经营;负责农机化生产情况和基层农机服务体系经营状况的综合统计和动态分析。 2、监督管理科 制订全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管理;负责农用拖拉机在乡级以下道路行驶的交通管理,参与重大农机事故的处理;负责农机监理人员的考核发证;负责农机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销售者、维修者的开业技术条件的审定以及定期审验;对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质量检验;负责有关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作业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3、科教信息科 负责农机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编制农机推广及试验鉴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开发和推广项目的立项论证;负责农机行业科研成果的鉴定,市级科研、推广成果的审核、申报;负责农机科普和专利管理;负责编制农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技工学校的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农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机化学术组织和社团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信息载体的编辑;指导农机和经济技术信息网络建设。 4、产业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各项专项资金的投放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指导站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城区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农业机械报废变卖的审批;编制全市农机基本建设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工程管理,办理直属单位基建拨款和预算编审;负责农机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查与报批;负责站直单位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和拨款;负责站直单位财务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 5、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史志、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政务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工作;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普法工作;负责房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6、人事科 负责总站与直属、归口单位组织、纪检、监察、宣传、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检查工作;负责站机关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指导站直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编制站机关和站直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组织毕业生接受和军转干部、退伍军人的安置;指导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农机行业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和管理;负责站机关职工保险、福利工作;指导站直单位职工保险、福利工作;负责解困工作。 7、工会 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维护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组织落实本系统各单位开展工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老干部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做好本系统困难职工扶贫解困救济工作; 四、牡丹江市农机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 (二)引导农机、牧机、植保机械产品和机械装备的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四)负责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参与制订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收费定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项目论证和使用管理。 (七)指导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 (八)负责农机行业的科技教育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机械需求预测,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负责农机修造、农机供油和农机维修网络建设。 (十一)负责局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目标管理;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十二)指导农机化学术组织和社团工作。 (十三)完成市政府和省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编辑: 牡丹江市农机总站科教信息科 来源: 牡丹江市农机总站 共有308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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